违规停放电动摩托车 邵阳新邵一小区居民被罚
2025-09-25 15:38:2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祯媛 | 作者: | 点击量:1715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陈微)近日,邵阳市新邵县一居民肖女士将电动摩托车违规停放在疏散通道内,被消防救援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日前,新邵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九盛天福小区6栋门厅内停放一辆电动摩托车,其行为违反《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消防监督员要求物业单位立即联系车主挪车,现场向车主及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详细阐明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停放在疏散通道的危害与影响。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依法对车主肖女士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消防部门提醒: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火灾突发时的"生命通道",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占用、堵塞,严禁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及楼梯间。为守护自身与他人生命安全,请务必将电动车辆停放至指定安全区域,规范充电,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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